关于印发《九师“双创”畜牧业贴息贷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畜牧兽医局
财务局
师牧发〔2016〕14号
关于转发中国农业银行塔兵支行《九师畜牧业“双创”贷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团场畜牧兽医科、财务科:
为认真贯彻师党委六届七次全委(扩大)会议精神,进一步落实“强牧”发展战略,确保畜牧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。根据师《九师关于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实施细则》(师党发[2016]6号)和师畜牧兽医局、财务局《关于印发〈九师2016年发展畜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师牧发〔2016〕6号)文件要求,经与中国农业银行塔兵支行协商,将对我师畜牧业发展给予贷款支持,并出台《九师畜牧业“双创”贷款实施方案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。
一、贷款须知
(一)贷款类别
1、种草养畜一体化经营:全师扶持40个养殖专业合作社实行“种草养畜”一体化经营,其中每个团场扶持4个养殖专业合作社。
2、畜牧业发展:主要扶持团场职工及经营主体发展畜牧业。
(二)贷款额度及主体
1、贷款额度:全师畜牧业贷款额度1.5亿元,其中种草养畜一体化经营贷款1亿元,主要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社推行种草养畜一体化经营,其中每个团场贷款1000万元、扶持4个养殖专业合作社;畜牧业发展贷款0.5亿元,主要扶持职工畜牧业发展,其中:每个团场贷款500万元。从事肉羊养殖≤5万/人、从事肉牛养殖≤10万/人,大学生或未就业职工子女≤10万/人(每个团场限5人),养殖合作社≤200万。
2、贷款主体:养殖专业合作社,从事畜牧业养殖职工、大学毕业生和未就业职工子女。
3、贷款期限:
种草养畜一体化经营:实行一年一贷,并根据师政策进行调整。
畜牧业发展:根据养殖种类和职工意愿实行1年期或2-3年期,原则上养羊≤2年、养牛≤3年。
(三)贷款申报及贴息
1、贷款申报:由养殖主体(养殖合作社、养殖户)向团畜牧部门提出贷款申请表和畜牧业发展计划书,经团畜牧、财务、工会等部门审核报团审批后方可到指定银行按程序贷款。
2、贴息办法:
种养一体化经营贷款利息低于师补助资金,以实际利息补贴;畜牧业发展贷款实际利息由师补贴。
3、申请贴息:年底团场要对贷款和养殖情况进行核查和验收,并于11月30日向师申报(贷款贴息申报表、银行贷款凭证、养殖情况汇总表),经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审定后报师审批并给予贴息。
二、具体要求
1、加大宣传,认真筛选,确保政策落实。一是各团场要严格按照通知文件要求,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,并通过宣传板、广播、座谈会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开展方案宣传工作,扩大职工知晓面,鼓励职工紧抓机遇,增强从事畜牧业信心。二是要严格做好贷款人员的筛选工作,确保贷款资金真正落到实处,切实解决职工发展畜牧业资金难题。
2、加强管理,促进畜牧业稳步发展。一是各团场要对贷款申报手续严格把关,各团场畜牧、财务部门审批确认后方可报至农业银行进行贷款办理;二是各团场要对贷款人员建立养殖档案,协助职工(合作社)制定三年发展计划,对畜牧业生产情况及时跟踪指导;三是建立完善职工信用档案,及时了解贷款资金去处,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,为畜牧业职工切实解决资金难题,带动九师畜牧业稳步发展。
附件:关于印发《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兵团支行“九师畜牧业‘双创 ’”贷款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农银塔兵办发[2016]273号)
第九师畜牧兽医局 第九师财务局
2016年8月2日
附件:
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兵团支行
“九师畜牧业‘双创 ’”贷款实施方案
根据《九师关于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实施细则》(师党发[2016]6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九师2016年发展畜牧业扶持政策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师牧发〔2016〕6号)文件要求,2016-2020年九师畜牧业 “双创”贷款资金需求1.5亿元/年。为进一步支持九师畜牧业发展,做好金融服务九师畜牧业工作,我行提出九师“双创”畜牧贷款实施方案如下:
方案一:以团场作为承贷主体、进行承贷
团场历年与我行合作良好,办理贷款流程少、审批快速、申贷获得率100%,且可以享受基准利率。而合作社为承贷主体,流程多、贷款审批时间较长,很难享受基准利率。故我行推荐2016年对公畜牧贷款仍以团场为承贷主体进行承贷。
以团场为承贷主体,细化方案如下:
1.申贷金额:在师预算额度内,自主确定,申贷成功率100%
2.担保方式:保证担保,可采用原担保人继续担保。
3.贷款期限:1年
4.还款方式:一次性还本按月还息
5.利率执行:按基准利率年息4.35%,企业可享受民贸2.88%贴息及师贴息,我行可承诺保证每年还旧借新。
6.申贷资料:基础资料不用重复提供,业务资料按前期贷款流程走即可。
7.贷款流程时限: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,一般1-5个工作日可完成,最长不超高15个工作日。
8.支付方式:可按照要求直接将资金受托支付给资金使用人(合作社),也可采用自主支付的方式。
方案二:以畜牧养殖合作社为承贷主体
若确实有特殊原因需以畜牧养殖合作社为承贷主体的,提出以下细化方案:
1.申贷金额:符合我行合作社准入条件的国家级、兵团级及师级示范合作社,金额0-500万元。
2.担保方式:团场、或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者提供合格的抵质押物。
3.贷款期限:1年、3年(原则上不超3年)
4.还款方式:
一年期贷款:一次性还本按月还息
三年期及以上:按照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分期还款计划,但至少半年归还一次本金。
5.利率执行:(利率需上浮,以客户实际情况测算,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30%)
一年期贷款(含一年):最高年息5.655%,若为民贸贴息企业可享受2.88%贴息(否则不享受)及师贴息。
三年期:最高年息6.175%,可享受师贴息。
6.申贷资料:合作社证照、章程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股东身份证明、近三年(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)的财务报告(年度报表需审计)等
7.贷款流程时限: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,一般1-3个月。
8.支付方式:可按照要求直接将资金受托支付供货方也可自主支付。
方案三:个人畜牧养殖贷款
1.贷款额度:职工个人从事羊的养殖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,牛的养殖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;大学生或未就业职工子女贷款额度为10万元。(若借款人已有种植类小额农户贷款,加上此畜牧贷款,贷款总额度不可超过10万元)
2.可选担保方式:
自然人担保(2人):担保人为公务员、医生、教师等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。
法人担保:团场法人、专业担保公司(绿翔担保公司)、农民专业合作社(后期可做)。
抵押担保:房地产、大中型农机具。
质押担保:存单、国债。
3.贷款期限:2-3年
4.还款方式:按年等额本息。
5.贷款利率:原则上基准利率上浮30%。
6.申贷资料: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;借款人银行卡;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、户口本;担保人收入证明。
7.贷款流程时限:资料提供完整的情况下,一般5-7个工作日可完成,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
8.支付方式:可按照要求直接将资金受托支付供货方也可自主支付。
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兵团支行
2016年8月1日